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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时代周刊》评论员/柳 杨 特约评论员/谷 鸣(发自北京)
电信行业腐败多位老总被判刑
时间:2004年10月22日、11月12日
地点:北京、武汉
人物:原联通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强、原武汉电信副总高健伟等
事件回放:2002年5月14日,北京市检察院接到检举联通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强非法收取佣金的匿名举报信后,由此立案展开调查。2004年2月11日,法院最终认定,黄强有多次受贿事实:1999年8月至2002年4月,多次收受华贸公司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7.5万余元、美元1万元;于2000年10月至2002年5月期间,收受金普斯公司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56.6万元、美元30万元,同期还2次收受布尔公司李颖给予的贿赂款共计美元23万元;此外,2000年10月至2001年7月期间,黄强在业务执行中取得回扣12万美元;2001年12月至2002年6月期间,又收受李颖回扣11万美元;于2002年3月至6月期间,收受李颖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27.126万元。2004年10月22日上午,黄强被北京第一中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湖北武汉方面,高健伟在担任湖北省武汉市电信局引进办主任、副局长及中国电信集团湖北省电信公司武汉分公司副总经理的9年半时间里,就有9年受贿“历史”。2004年3月18日,武汉市中院一审对受贿人民币18.8万元、美金5000元的高健伟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经法院审理查明,高健伟于1994年4月至2003年2月间,先后11次对业务往来单位送给的“好处”来者不拒。
事件影响:电信商业贿赂行为扭曲了电信市场公平竞争的本质,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发挥正常作用,阻碍了电信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它的存在和蔓延,干扰了电信经营者间的公平竞争,使诚实经营的电信企业沦为受害者,妨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这句话一点没错:新近的阶下囚——黄强和高健伟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有期徒刑就是明证。电信业的黑洞有多深,无人知晓,只能从一桩桩被揭露出来的“仓鼠”的大小来推测。但电信业的腐败,却是公开的秘密。
电信行业与芸芸众生息息相关,自然让你我等人对此分外挂怀。不过,大家关心的不是运营商们今天上马的GSM、明天推出的CDMA,后天又叫着大家使用的GPRS,而是每次电信资费单出来的时候,总有一笔道不清说不明的糊涂账。而这时,电信一方又总会“脸红脖子粗”地来个死不认账。最终结果是,你,不认账就是不行;我,昧心钱不收也是不行。一副要钱不要命的嘴脸。
不幸的是,电信的行业嘴脸像恶性细胞一般非常具有普适性,它甚至会成规模地在部分身居要职的电信官头上出现,甚至还在复制、遗传。因此,群众总是乐于将雪亮的眼睛盯紧了这个被认为是中国最大的垄断行业,也因此,一个又一个的“仓鼠”被捉了出来。虽然有恨,但群众心里却有了一丝快感。不过,快感毕竟短暂,那谁会是下一只“仓鼠”呢?还会有多少“仓鼠”被抓?
有一点可以肯定地是,既然是鼠,那中国千百年形成的“老鼠过街人人喝打”的局面并不会因为时代进入了21世纪而就此暂停。老鼠本已讨厌,贪得无厌的“仓鼠”就更是可恶。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古训:一切有因必有果。所以,黄强被抓了,高健伟入狱了,孙湘敏(原湖南省电信公司永州分公司原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永州市电信局局长)获刑了,在同一条不归路上行进的他们都已得到了他们最应该得到的——法律的惩罚。
在这里,再次对那些未曝光的电信仓鼠发出振聋发聩的当头棒喝很有必要:改邪归正吧,不要心存侥幸,一切都该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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