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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时代周刊》评论员/柳 杨 特约评论员/谷 鸣(发自北京)
联想广告总监被抓
时间:2004年11月16日
地点:北京
人物:原联想(北京)公司市场营销总监徐刚
事件回放:2002年5月左右,负责联想北京公司广告宣传的徐刚和联想公司的合作伙伴微软公司谈好要在山东、山西等国内11个省市搞联想产品的暑期促销活动。在微软公司同意可以支援249万元宣传费用后,徐刚找到当时联想公司的惟一广告代理公司——电通公司代理11省市暑期促销广告宣传,电通公司按照要求做出了宣传计划,但是徐刚表示不同意。于是,徐刚找到他的一个朋友郭某,让郭某以另一个广告公司的名义和电通公司签订合同,使249万元广告费用没有打进联想的账号而是先打到新高格公司,再经电通广告公司等几次转手到了郭某手里。249万元广告费几经转手到了郭某手里只剩下198万元。郭某把198万元提出后用其中60万元为联想公司做了暑期宣传的广告,占249万元广告费用的不到30%,剩下的费用至今未还。联想公司认为徐刚在根本没有经过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把钱转给郭某等人使用,涉嫌挪用资金罪,于是向检察机关举报。2004年11月16日,原联想公司消费市场部市场营销总监徐刚涉嫌挪用200多万元资金案,在海淀区法院开审。
事件影响:企业“蛀虫”缘何能够疯狂作案、频频得手?透过一件件数额惊人的职务犯罪所暴露的一系列体制和管理上的漏洞,应该引起人们的深思。同时,联想公司虽然在2004年并购IBM的PC制造部门左右逢源,但其管理上还是有不少的硬伤,这次自报家丑,就是一次不得不说的痛。
因为联想太过耀眼,所以任何发生在联想身上芝麻大点的事情都可能被炒翻天。哪怕是对于其他行业来说是平常之极的事端,也会因为沾上联想二字而得到空前放大。
掌握财权的高管们听惯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脚”之类的俗语,但联想的前市场营销总监在2004年即将收官的时候却是严重地“打湿了脚”,并且已经不可挽回。
这个一年最多可过手上亿元宣传费的前联想官员,不情愿地把联想和自己扯入了“中国式丑闻”。
“我只不过把‘订单’给了熟人,犯得着这么大惊小怪吗?”还没有走不出中国的“联想”,是否恍然大悟:哦!这么多年来,到底谁在掌握“联想”?
据说徐刚在庭审时非常平静,思维清晰,辩论积极。看得出徐某人的心态极好,并未表现出“我有罪,我认罪”的丧家犬之态。如果没有看过相关报道,我几乎也要认为徐某人是无辜的,因为他理直气壮地认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应该的。知法犯法和不知者不怪,两者绝对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所谓“外贼好治,家贼难防”,偏偏家贼并不认为自己是贼,而只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支付了“正常的广告费用”,这就让人不得不担心:联想内部实行的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文化?
也许这只是偶然,可谁又能肯定他不是众多待披露丑闻中的一个?路太长,痛也多?而这则丑闻带给联想的,自然就是新痛。我们能说什么,“小雨来的正是时候”,痛上加痛,也许才会猛醒、整装、待发。
“有爱才有恨”,联想曾经带给我们许多惊喜,也带给中国PC业许多“光荣与梦想”。没有人希望联想就这样盛极而衰,我们仍然期待他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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